我个人认为商品的生产方,监督方应定期公布产品的检验报告和批次报告与做查验。
引入 现行产品及说明书外包装上,会写一句本产品经本厂检验合格特此出厂又或者本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特此出厂。个人以为不合理。
原因如下:工厂生产的商品经工厂自行认证合格予以出厂。那么工厂的检验标准,设备呢。总之就是工厂既是生产者,也是检验合格者。当产品出现不合格时,直接在产品标注页上写,图片仅供参考,以实际商品为准。总之就是商家说合格他就是合格的,即使不合格,由相关部门检测只要符合国标(强制标准)他就是合格的。总之从社会的角度上我们无法确认商品的描述与生产是否合格。故而本文提出以下解决方案,仅供参考,特此说明。
一产品生产方: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必须出具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并上传至国家产品检验公告网,公开展示。以做说明。当产品变更生产材料和生产工艺时应公布报告。
二国家检验方,定期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公布报告。以及制定食品生产检验标准。并发布。
产品生产检验报告包含以下信息:
一生产检验标准 设备 检测方法。
二具体报告内容。
产品上应标注检验报告批号。
举例说明
一手机 生产检验报告应包含 手机参数 用什么设备测的,误差多少。
手机配件基础参数,合格的标准,执行的标准。装配误差,色差等。
二汽车,承载强度误差,与公布报告。
总之就是我拿到的东西,用你提供的参考设备测试出的结果与你报告测试结果大致是一致的,也就是误差不大。
举例 苹果 你报告上写的这个苹果,直径六厘米,甜度五。我买回来后一测直径四厘米,甜度三。那肯定是不合格咯。当然你可以说我商品的分量是合格的都是一斤,但这肯定不是一个东西不是么。有误差可以,但这误差不能太离谱不是么。
举例 菜刀 销售说菜刀硬度六十 公布报告五十五,实际硬度四十五,这肯定就是不合理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