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权论

本文因近期西安保安事件提出。当然这个题目肯定是承认保安有执法权咯。而本文则是研究执法权的个人看法和理论。

本文执法权有五大权利构成。既询问权,搜查权,阻止权,限制权和强制权了。

询问权和搜查权本文就不做解释了本文主要解释阻止权和限制权以及强制权之间的关系。

阻止权顾名思义就是阻止事态严重化,以及保障他人的基本安全咯。阻止可以理解为阻止他人进入(场所)阻止他人侵害(行为)等。那么借西安地铁事件来如何运用以上权利呢。

一保安有询问权。询问后可选择是否使用阻止权来阻止事态严重化。如1保安可以要求老人和女子安静下来。2保安可以将两人驱离车厢以阻止他们继续影响车厢其他人员。(如场所中有人吵架可将其驱离。)3保安执行驱离后其行为应代表地铁方对影响其他乘客的人员予以驱离处理。4是否可以强制驱离,个人以为是可以。但必须受到场所内其他人员的授权,且授权人员必须大于场所内人员的三分之一,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