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中已经有了雅尔塔协定。下面我来讲讲宇宙中是如何竞争的。
侵略文化。看过三体的很多人都知道黑暗丛林法则。但这个法则有一个问题。
如果你攻击比你文明程度底的文明,理论可行。如果比你文明高的,你可能会直接被灭。
故而如果要侵略一个文明,必先了解一个文明,才能决定侵略与否。
侵略的价值在于提升自己,如果侵略无法提升自己那么侵略就没有价值,甚至是损失价值。
侵略低等级文明,没有价值。高等级文明打不过。差不多的成本太高。
一切为了简单生活
宇宙中已经有了雅尔塔协定。下面我来讲讲宇宙中是如何竞争的。
侵略文化。看过三体的很多人都知道黑暗丛林法则。但这个法则有一个问题。
如果你攻击比你文明程度底的文明,理论可行。如果比你文明高的,你可能会直接被灭。
故而如果要侵略一个文明,必先了解一个文明,才能决定侵略与否。
侵略的价值在于提升自己,如果侵略无法提升自己那么侵略就没有价值,甚至是损失价值。
侵略低等级文明,没有价值。高等级文明打不过。差不多的成本太高。
本文为九战第一卷 附属理论
雅尔塔协定,指实力相当的两人或者国家,在无法战胜对方时所签订的和平协议。
但这份和平协议也只是表面和平。虽指是表面和平,但却是一种进步,他的出现直接结束了战争的这种竞争方式,把短期的胜利与否变成长期的文化竞争。
例如中国可以打败美国,但确无法消灭美国。美国也一样。如果两国打仗会被第三国侵入。
在报纸上我们经常发现,我们国家在处理领土争端时常用自古以来这个理论。那么我今天来解释以下自古以来这个理论吧。
自古以来简单来说就是承认传承。宋传承自唐,唐传承之隋的理论体系。简单来说就是承认前朝的合法性来标榜自己的合法性。
如果前朝被承认,那个前朝的土地就被合法承认与继承。如果你继承了前朝的土地自然就持有了前朝土地的合法管理权。
土地扩张。当外国侵略我国时,我国打败外国,拿回自己当土地是为合法。占据敌国土地是为惩罚,同时也为避免战争。
自古以来只包含前一国家主体政权。以及本国对前朝的认可及理解。
现代企业分为国企和民企。企业者归国家所有。后者归私人所有。
其中当企业做大到一定规模时就会改组成集团化,并设立董事机构。我们称之为大企业。
简单来说就是从一个人管理公司变成一群人管理公司。我们称呼他们为精英群体。
而我们国家的国企,由国家和企业管理。所形成的二元制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精英群体对企业的控制。
目前企业分为两种责任体系。一为有限责任制,二为无限责任。换而言之这个社会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企业都是有限责任体系。个人觉得这是企业发展对社会的不公平化。原因如下。如果企业挣钱了,资本家或一部分群体会想方设法的把企业盈利变成私有财产。也就是割韭菜。如果企业亏损,就会想法设法脱离企业。也就是抛售。患儿言之,企业发展后期没有人想着企业发展的更好。大多数人想的是个人的利益。
如果我们把企业比做一块土地的话。我们就会看到,创始人人开荒开辟土地。招募农民从事生产。当生产收益时,创始人收取利益,这很合理。当土地大到一定程度时,创始人就会雇佣一部分人帮忙管理。我们称呼为精英群体。精英群体管理企业时会采取利益最大化的方式管理企业。原因是当创始人企业做大的一定程度时,需要发展,也必将引入精英群体,也就是资金。并为之妥协,续而转型成资本化,也就是集团化,并随之而来的丧失了对企业的管理权或者控制权。而本人提出的社会企业所有制理论制在于打击这种行为,或者限制,资本对企业的攻击及窃取。
一当企业做大到一定程度时,改组为社会所有制。
那么什么是社会所有制。(企业为大多数人所有,即为社会所有制。那么如何确立企业为大多数人所有呢。)这里我们提出了企业所有权概念。
当创立企业时,所有权只有一个即创始人或者是创始所有人。而在法律上我们称呼为法人。当企业做大到一定程度时我们扩大法人机制。即集合法人机制。也就是多人制法人群体。
那么多人制法人群体的好处是什么。一如果关闭企业或者决策时,需要由法人群体的三分之二才能进行决定。我们称呼为法人组群体。类似于董事。
而转化为社会体的企业需要将公司的部分人员转换为公司所有权持有者。也就是使大多人可以参与决策。简单来说就是投票权。
现代企业分为国企和民企。企业者归国家所有。后者归私人所有。
其中当企业做大到一定规模时就会改组成集团化,并设立董事机构。我们称之为大企业。
简单来说就是从一个人管理公司变成一群人管理公司。我们称呼他们为精英群体。
而我们国家的国企,由国家和企业管理。所形成的二元制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精英群体对企业的控制。
目前企业分为两种责任体系。一为有限责任制,二为无限责任。换而言之这个社会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企业都是有限责任体系。个人觉得这是企业发展对社会的不公平化。原因如下。如果企业挣钱了,资本家或一部分群体会想方设法的把企业盈利变成私有财产。也就是割韭菜。如果企业亏损,就会想法设法脱离企业。也就是抛售。患儿言之,企业发展后期没有人想着企业发展的更好。大多数人想的是个人的利益。
如果我们把企业比做一块土地的话。我们就会看到,创始人人开荒开辟土地。招募农民从事生产。当生产收益时,创始人收取利益,这很合理。当土地大到一定程度时,创始人就会雇佣一部分人帮忙管理。我们称呼为精英群体。精英群体管理企业时会采取利益最大化的方式管理企业。原因是当创始人企业做大的一定程度时,需要发展,也必将引入精英群体,也就是资金。并为之妥协,续而转型成资本化,也就是集团化,并随之而来的丧失了对企业的管理权或者控制权。而本人提出的社会企业所有制理论制在于打击这种行为,或者限制,资本对企业的攻击及窃取。
一当企业做大到一定程度时,改组为社会所有制。
那么什么是社会所有制。(企业为大多数人所有,即为社会所有制。那么如何确立企业为大多数人所有呢。)这里我们提出了企业所有权概念。
当创立企业时,所有权只有一个即创始人或者是创始所有人。而在法律上我们称呼为法人。当企业做大到一定程度时我们扩大法人机制。即集合法人机制。也就是多人制法人群体。
那么多人制法人群体的好处是什么。一如果关闭企业或者决策时,需要由法人群体的三分之二才能进行决定。我们称呼为法人组群体。类似于董事。
而转化为社会体的企业需要将公司的百分之四十股份转化为工人持有股份。百分之三十为投资股份。剩下的百分之三十为投资股份。
现代企业分为国企和民企。企业者归国家所有。后者归私人所有。
其中当企业做大到一定规模时就会改组成集团化,并设立董事机构。我们称之为大企业。
简单来说就是从一个人管理公司变成一群人管理公司。我们称呼他们为精英群体。
而我们国家的国企,由国家和企业管理。所形成的二元制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精英群体对企业的控制。
目前企业分为两种责任体系。一为有限责任制,二为无限责任。换而言之这个社会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企业都是有限责任体系。个人觉得这是企业发展对社会的不公平化。原因如下。如果企业挣钱了,资本家或一部分群体会想方设法的把企业盈利变成私有财产。也就是割韭菜。如果企业亏损,就会想法设法脱离企业。也就是抛售。患儿言之,企业发展后期没有人想着企业发展的更好。大多数人想的是个人的利益。
如果我们把企业比做一块土地的话。我们就会看到,创始人人开荒开辟土地。招募农民从事生产。当生产收益时,创始人收取利益,这很合理。当土地大到一定程度时,创始人就会雇佣一部分人帮忙管理。我们称呼为精英群体。精英群体管理企业时会采取利益最大化的方式管理企业。原因是当创始人企业做大的一定程度时,需要发展,也必将引入精英群体,也就是资金。并为之妥协,续而转型成资本化,也就是集团化,并随之而来的丧失了对企业的管理权或者控制权。而本人提出的社会企业所有制理论制在于打击这种行为,或者限制,资本对企业的攻击及窃取。
一当企业做大到一定程度时,改组为社会所有制。
那么什么是社会所有制。(企业为大多数人所有,即为社会所有制。那么如何确立企业为大多数人所有呢。)这里我们提出了企业所有权概念。
当创立企业时,所有权只有一个即创始人或者是创始所有人。而在法律上我们称呼为法人。当企业做大到一定程度时我们扩大法人机制。即集合法人机制。也就是多人制法人群体。
那么多人制法人群体的好处是什么。一如果关闭企业或者决策时,需要由法人群体的三分之二才能进行决定。我们称呼为法人组群体。类似于董事。
而转化为社会体的企业需要将公司的百分之四十股份转化为工人持有股份。百分之三十为投资股份。剩下的百分之三十为投资股份。
技术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必然带来文化的进步。而文化进步是发展的基础。
五大世界包含了文化发展篇。而文化发展篇只包含大的文化事件,而不包括小的文化事件。
法律的目的推动社会发展 保障个人利益 维护社会稳定
民法与刑法的分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在花海喜欢的世界里,你可以使用民法和刑法来处理自己所遇到的问题。
民法涉及经济补偿。当你使用民法时,你的经济利益将得到保障。与此同时你将放弃刑法权益。反之亦然如此的。
而刑法是你觉得经济补偿无法弥补自己,你希望对方付出社会惩罚。
教科书学论又名教科书式的理论 这是本人在工作中所遇到的一个堪称教科书式的套路理论。
我在工厂做流水线,而本文故事发生在流水线上。
巡检现场找问题。通知作业员甲露一个未做工序下去用来检验乙的互检工作。然后巡检通知乙甲有一个工序未做,让乙注意。
然后乙检出一直接交由甲。巡检记录违规处理不良产品。
检出二交由专业人员转交甲。巡检记录甲露工序。。
未检出直接记乙未检出,未执行巡检记录工作室。
记录二说明甲反馈说巡检通知其露工序,不应被记录。巡检答复,产线工作出现问题或他人要求工作应通知主管领导后执行。也就是巡检要求工作不能直接执行。要由相关领导批复后执行。
问题在于从巡检初始提出就已经完成了套路设计,而甲经验不足直接上当,导致了后续问题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