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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儿童为孤儿或家庭无力抚养之人员由社会保障机构负责收养由已保障其成长。
本文说明指由企业投资收养儿童以减轻社会保障机构之压力。故而提出。
一被遗弃儿童由国家机构统一收养,企业投资收养。后给企业打工(或偿还企业投资成本)回报企业以支持企业持续投资。
二具体方法,由企业投资儿童,成年后或者进入社会后给企业打工或者偿还企业支出及利益。
打工说明,以抚养成本除以偿还年限附加利益来计算打工年限。
或者直接偿还。
教育说明:一被收养人初中毕业后参加中考,考上了企业继续投资或者社会投资其上高中或者大学。
二如果中考没有考上,企业或者社会支援其上社会职业学校或者进入社会。
关于偿还说明 打工偿还以抚养除以打工年限进行补偿。可选择要利息或者不要利息。
直接偿还就是在其他公司打工直接偿还。附加利益。(类似于赎身)
关于企业投资抚养费说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抚养标准。由社会保障机构监督。